【暴動開審】涉尖沙咀暴動8人受審 控方指事發時約2000名示威者聚集
發布時間: 2022/07/18 14:55
2019年8月11日尖沙咀疑發生暴動,有女子右眼疑被布袋彈射中受傷,事後多人被捕。當中8人否認暴動等罪,案件今(18日)於區域法院開審。控方開案陳詞指,案發時有約2,000名示威者聚集,佔領現場行車線,並以水馬、垃圾桶等雜物堵路,又以鐳射筆照射尖沙咀警署,他們均身穿黑衣及佩戴頭盔及濾咀等裝備,而各被告被捕時均身穿黑衣及佩戴頭盔等裝備。
8名被告依次為馬孝文(25歲)、吳柏熹(22歲)、譚煒誠(23歲)、楊梓信(22歲)、陳振華(29歲)、陳嘉(32歲)及林祖童(21歲),今於庭上否認1項暴動罪。馬孝文及林祖童、陳嘉另否認各1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。
控方開案陳詞指,2019年8月11日晚上6時起,尖沙咀柯士甸道與金巴利道之間的彌敦道,有約2,000名示威者聚集,他們均身穿黑衣及佩戴頭盔、濾咀等裝備。及後示威者佔領現場南北行車線,並以水馬、垃圾桶等雜物堵路,又以鐳射筆照射尖沙咀警署。
控方續指,警方隨後發射催淚彈,有示威者拾起催淚彈後,再扔入警署,又向警署拋擲石塊及汽油彈,以致1名男警員燒傷。及至晚上7時半,警方仍未設立防線,港鐵亦未有關閉,惟示威者仍未離去。隨後警方設立防線,在警告無效後驅散示威者。有示威者將約4米高的高台鐵架推倒,以阻礙警方推進。
控方續指,除林於尖沙咀警署200米內範圍被捕外,當時林身穿黑衣,其餘被告則於暴動範圍內被捕。馬、吳、譚、楊當時身穿黑衣,及佩戴頭盔等裝備,看到警方衝前後逃走,被捕時不斷反抗,拘捕警員遂以膠手扣制服馬。陳振華、陳嘉則分別沿彌敦道逃跑時被警員截停拘捕,當時兩人均身穿黑衣,警方另從陳嘉身上搜出1個灰色噴壺,內含芥末水。警員當時均以非法集結罪拘捕各被告。
從馬、林身上檢取的鐳射筆經檢查後發現屬第3B類激光產品,在40米範圍內直視其激光光束會令眼睛受傷。林身上的另1支鐳射筆經檢查後發現屬第 4類激光產品,在60 米範圍內直視其激光光束會令眼睛受傷。
聆訊下午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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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梁錦麟